2017年上半年清遠市管轄房屋建筑工程
起重設備實體專項檢查情況的通報
各縣(市、區(qū))住建局,檢測機構,各施工、監(jiān)理等相關單位:
????根據《關于開展2017年上半年建筑起重設備實體專項檢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組織人員于2017年6月12日起至2017年6月16日對市管轄在建工程的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進行了實體專項檢查?,F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基本情況
????本次檢查的范圍為市管轄工程2017年5月1日前檢測的塔式起重機和施工升降機。檢查組分為四組,成員由市安監(jiān)站、施工單位設備專業(yè)專家及清遠本地設備安裝單位熟練的安拆人員組成。本次共檢查了66個項目(塔式起重機86臺、?施工升降機69臺),形成檢查記錄155份,其中檢查發(fā)現77臺塔式起重機和58臺施工升降機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隱患,對隱患較大的起重設備下發(fā)了暫停使用通知書20份,涉及17宗項目。
二、檢查發(fā)現的主要問題
???(一)設備安全裝置存在問題,其中檢查發(fā)現施工升降機緊急出口安全聯鎖開關、吊籠門限位裝置、圍欄門機電聯鎖裝置存在失靈的狀況共32臺次;塔式起重機高度限位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回轉限位器、小車斷繩保護裝置、吊鉤保險裝置失效的狀況共20臺次。
???(二)金屬結構鏈接、架體穩(wěn)定存在問題,其中檢查發(fā)現塔式起重機螺栓松動24臺次;施工升降機導軌齒條松動、螺栓松動或連接件安裝不規(guī)范共7臺次。
(三)電氣安全措施不足,其中檢查發(fā)現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未使用專用電箱或電箱漏電開關參數有誤各11臺次和5臺次;失壓、零位、過流、相序保護不符合要求各12臺次和5臺次;塔式起重機控制回路零位保護失效7臺次。
(四)機構和零部件運行異常,其中檢查發(fā)現塔式起重機滑輪、卷筒鋼絲繩防脫裝置失效11臺次,液壓表未標定或超過有效期11臺次,鋼絲繩斷絲、斷股、報廢6臺次;施工升降機制動器制動性能差、手動松閘功能異常9臺次。
(五)附著裝置存在問題,其中檢查發(fā)現塔式起重機附著桿存在加長、布置不合理現象共4臺次;施工升降機附著裝置與建筑物固定不可靠共12臺次。
(六)基礎施設、信號裝置存在問題,其中檢查發(fā)現塔式起重機基礎積水共8臺次,未設置障礙燈共15臺次,未安裝風速儀共8臺次。
????(七)技術資料存在問題,其中檢查發(fā)現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維修保養(yǎng)記錄不全各9臺次和5臺次。
?????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和起重設備保養(yǎng)比較差的項目詳見附表1、附表2和附表3。
三、落實整改情況
我局對檢查過程中發(fā)出暫停使用通知的項目,建立臺賬并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整改,復查通過后方可恢復使用。目前,大部分施工單位已針對發(fā)現的問題提交隱患整改情況報告書,個別仍未完成整改的施工單位,已督促其采取有效的措施限期完成整改。
四、原因分析
針對上述問題,分析主要原因有:
維保單位未嚴格按照維保合同及制度對設備進行有效維保,租賃單位未對已達到報廢的裝置和部件進行更換。
(二)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未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對機械設備及配件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對設備的日常巡查頻次不足。
(三)租賃單位未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配備具有齊全有效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的機械設備和配件,未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定,并在簽訂出租協議時出具相應的證明文件。
(四)檢測機構實施檢測時存在未嚴格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進行檢測的現象。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施工單位應加強對起重設備的日常管理,杜絕只用不管、隨意更改安全裝置現象,維保單位應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履行約定,有效維護保養(yǎng),并做好書面記錄。
監(jiān)理單位應承擔監(jiān)理責任,嚴格按照規(guī)定督促施工等有關責任單位落實建筑起重機械管理、日常維護保養(yǎng),及時辦理年檢等工作,切實消除隱患,確保設備安全使用。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安裝單位和租賃單位應嚴格按照《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建設部令166號)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的要求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機械上安裝使用非原制造廠制造的標準節(jié)和附著裝置、不合規(guī)范的螺栓、螺母鏈接件。
(四)檢測機構應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和檢測項目進行檢測,認真細致,嚴格把關。
(五)從2017年7月1日起,我局將對下述違法違規(guī)行為加大處罰力度:
1、使用未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jiān)督檢驗合格設備;??
2、未設置相應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設備管理人員;
3、未指定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jiān)督檢查;
4、未對在用的建筑起重機械進行經常性和定期的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并做好記錄;
5、未按專項施工方案進行附著;
6、擅自在建筑起重機械上安裝非原制造廠制造的標準節(jié)和附著裝置;
7、未按規(guī)定核查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
8、未按規(guī)定安裝、拆卸前告知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
各相關責任單位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恪守自己的安全職責,確保起重設備的安全使用。
(六)各縣(市、區(qū))住建局可參照本次專項檢查排查出的設備問題,組織對本轄區(qū)在用建筑起重設備的安全專項檢查,加大對租賃、安裝、使用等單位的監(jiān)管和處罰力度。
????附件:1.塔式起重機專項檢查情況匯總表.doc
???????? 2施工升降機專項檢查情況匯總表.doc
???????? 3設備管理和保養(yǎng)較差的項目匯總表.doc
??????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管理局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