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函〔2014〕41號
清遠市科學技術局 清遠市財政局
關于組織申報2014年清遠市
科技計劃項目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科技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提升我市自主創(chuàng)新能力,促進產業(yè)結構調整,將重點圍繞加強應用技術研究開發(fā)、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和科技創(chuàng)新機構建設等組織實施2014年市級財政支持科技計劃,現就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南類別
今年市科技計劃設置如下:農業(yè)領域、社會發(fā)展領域(含疾病防治、中藥材種植及開發(fā)、節(jié)能環(huán)保技術、軟科學研究、科技創(chuàng)新人才培育)、工業(yè)領域(含工業(yè)高新技術領域技術攻關、科技型中小企業(yè)技術創(chuàng)新)、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科技創(chuàng)新機構建設(含產學研結合創(chuàng)新平臺、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科技服務機構能力建設)、科技創(chuàng)新券等六類十三專題。
二、基本要求
(一)申報單位須是清遠市轄區(qū)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財務制度健全。除醫(yī)院、學校外,其他行政事業(yè)單位不在支持對象之列。
(二)申報項目須符合指南方向。實施方案須科學合理,項目申報書的研究內容、預算投入、預期結果及驗收指標應合理、明確、可量化考核;如果項目列入計劃,將作為簽訂合同書、驗收的依據,合同書指標須與申報書指標一致,不得調整。
(三)申報單位應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可靠,須對所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fā)現,取消立項資格,申報單位三年內不得申報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同時不推薦申報國家和省科技計劃項目。
(四)申報單位必須出具自籌經費投入的承諾函,申報單位為企業(yè)法人的,應同時承諾當申請的財政資助資金未獲足額批準時,缺口部分自行補足,保證項目總經費投入不變,企業(yè)自籌新增經費不少于申請資金的3倍。
(五)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單位或項目負責人原則上不得申報:1.承擔單位有3項以上(含3項)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在研的;2.承擔單位有1項以上(含1項)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合同逾期1年,未提交驗收申請的;3.項目負責人有2項以上(含2項)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在研的;4.在專項資金審計過程中發(fā)現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的。
(六)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資格審查不通過:1.申報單位按指南要求須提供的必備附件材料不齊的;2.同一項目負責人本年度牽頭申報2項以上(含2項)科技計劃項目的;3.同一項目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申報的;4.項目主要內容已由該單位單獨或聯合其他單位申報并已獲得市科技計劃立項的;5.項目未經主管部門組織推薦的。
(七)項目實施周期控制在3年以內,從項目申報當月開始。
(八)優(yōu)先支持與高校或科研院所開展實質性產學研合作的項目;優(yōu)先支持實施期內能產生顯著效益(如發(fā)明專利、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的項目。
(九)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聯合申報的項目,需提供聯合申報的協議或合同,明確各方權利和職責。
三、申報程序
(一)注冊。已注冊的單位繼續(xù)使用原有賬號進行申報和管理。首次申報的單位在廣東省科技業(yè)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注冊單位信息,獲得單位管理人員賬號和密碼,同時獲得為本單位項目申報人開設用戶賬號的權限;項目主持人從單位科研管理人員處獲得用戶名和密碼,填寫個人信息后可進行申報。
(二)申報。各單位注冊后,項目申報人通過清遠市科技業(yè)務管理系統(http://qystms.gdsti.net/stmsres/)提交申請書、可行性報告及相關附件材料,本單位管理人員審核提交,系統申報需使用Internet Explorer 7以上的瀏覽器,并在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打印書面申報材料。各申報單位將書面申報材料送當地縣(市、區(qū))科技局,市直單位送交本系統主管部門。
(三)審核推薦。各縣(市、區(qū))科技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匯總審核篩選,聯合行文向市科技局、財政局擇優(yōu)推薦(含推薦項目匯總表);市直主管部門直接在清遠市科技業(yè)務綜合管理系統對申報項目擇優(yōu)推薦,并以正式文件報送推薦項目匯總表至市科技局、財政局。
四、有關要求說明
(一)農業(yè)領域、社會發(fā)展領域、工業(yè)領域對應的專題一、專題二、專題三、專題四、專題六、專題七、專題十二統一在清遠市科技業(yè)務管理系統的“清遠市產業(yè)技術與研究開發(fā)資金”欄目中申報。
(二)所有項目必備的附件材料:
1、項目單位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2、項目單位上年度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主表(蓋有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章)、資產負債表。
(三)重要提示:必備材料不齊的企業(yè)項目不能進入評審環(huán)節(jié),也不再另行通知企業(yè)補齊材料。
五、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網上申報時間為2014年11月3日至12月3日下午5點。各級科技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9日下午5點。書面申報材料一式三份于12月 15日前送市科技局受理窗口,過期恕不受理。
六、聯系方式
計劃與管理科 溫志業(yè) 張建蘭 3371010
產學研結合科 陳明輝 鄭永業(yè) 3360585
書面材料受理窗口地址:清遠市新城人民二路九號科技樓首層 清遠市生產力促進中心,聯系方式:歐愷璐,3361682。
清遠市科學技術局 清遠市財政局
2014年10月31日